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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要點
台灣首府大學教學實習旅館管理要點 104年03月10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03月13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
104年05月06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108年12月25日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01月08日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 109年03月04日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
一、台灣首府大學(以下簡稱「本校」),為落實校內飯店管理實務教學內涵,提供學生專業技能之訓練與實習機會,設立教學實習旅館以作為飯店管理學系(以下簡稱「飯店系」)實習經營之教學,特訂定「台灣首府大學教學實習旅館管理要點」(以下簡稱「本要點」)。 二、教學實習旅館以國內外學術、教育界貴賓、本校教職員生及親友為服務對象,及學生實習之用。 三、教學實習旅館之訂房預約、實習管理、參訪交流、設施維護、清潔費用及備品損壞賠償方式等,另由飯店系訂定管理細則報行政會議核備。 四、教學實習旅館之經費收支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飯店系應定期簽陳教學計畫、績效報告,及其他必要資訊,以作為教學實習之改善依據。 五、飯店系負責平日之管理及清潔維護。器材設備維修及年度維護保養依本校行政程序提出,相關費用由教學實習旅館之收入支應,尚有不足時依行政程序提出因應措施。 六、校內單位所安排來訪貴賓住宿,可享有貴賓優惠,並應於事前填具申請單陳請校長核可後辦理。 七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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